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規(guī)定,承德市防汛抗旱指揮部于6月1日通報了全市水庫防汛行政責任人及單位責任人名單(詳見下表),接受社會監(jiān)督,旨在落實以行政首長負責制為核心的各項防汛責任制,做好承德市
2019年水庫安全度汛工作。
市防指要求,各級防汛責任人要充分認識今年防汛形勢的嚴峻性和防汛工作的特殊性,按照職責要求,及時上崗到位,熟悉工程狀況和應急處置預案,切實履行防汛職責。要加強水庫的安全管理與調(diào)度,做好隱患排查與整治,嚴格執(zhí)行水庫汛期調(diào)度運用計劃,嚴禁超汛限水位蓄水,對正在施工、存在病險的水庫實施空庫迎汛,堅決避免發(fā)生垮壩事件。汛期要嚴格執(zhí)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隨時掌握汛情、工情變化,遇異常天氣要加密巡查檢查,發(fā)現(xiàn)工程險情,要立即向上級防汛部門報告,并果斷決策,有效處置,及時組織下游群眾避險轉移,防止重大災害事故發(fā)生。
市防指強調(diào),要嚴肅防汛紀律,嚴格責任追究,對因玩忽職守、工作不力等造成嚴重損失的防汛行政責任人,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和《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guī)定》,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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